沧江明珠

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2023-02-20 11:31:28   来源:云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   作者:    点击: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经云县人民法院调查核实后推荐上报,云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评审,拟确认周首亚英勇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周首亚,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系云县人民法院一级法官,现任大寨中心人民法庭庭长。2022年11月7日6时许,周首亚晨跑到彩虹桥下时,发现一名女子正在湖中拼命呼救,此时,情况万分危急,周首亚什么也没想便主动加入了救援队伍与民警一起划动观光船驶入湖心实施救援,经过一番努力,成功将落水女子救援上岸;因天气非常寒冷,落水女子已身体僵硬,浑身发抖,周首亚见状立马脱下自己的外套给落水女子披上,直到将该女子送往医院后周首亚才悄然离开。

  公示时间:自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止。公示期间,若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可向云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务必客观真实。
联系电话:0883—3225088。
 
云县见义勇为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2月20日